HOME 学术期刊 大巡思想论丛

大巡思想论丛 XML Journal

编辑委员会规定

第一条(目的)
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公正合理地处理大巡思想学术院编辑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主要工作内容)
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1) 学术期刊及学术书籍的出版
(2) 各种学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出版
(3) 其他与编辑相关的工作
第三条(结构及任期)
委员会的构成及任期内容如下:
(1) 委员会由5名以上的委员构成,编辑委员会的任期为2年,可连任。
(2) 编辑委员长由委员会举荐、院长指派,为保障学术期刊发行的独立性、专业性及安全性,其任期为2年,可连任。
(3) 选拔编辑委员长和编辑委员时需考虑的内容如下:

① 研究经历及学术活动:编辑委员长及编辑委员的人选要通过充分的研究经历和活跃的学术活动证明自己的能力。
② 按地区设置:选拔编辑委员长及编辑委员时要在可能的范围内按地区安排人员。

第四条(决定事项)
(1) 学术期刊投稿论文的审核

① 委任审核委员
② 审议审核结果
③ 选拔刊登论文

(2) 学术期刊的编辑及出版

① 决定刊登顺序
② 排版及委托印刷

第五条(学术期刊)
委员会在出版学术期刊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 论文投稿规定
(2) 论文审核规定
(3) 研究伦理规定
第六条(会议及裁决)
(1) 委员会以学术期刊的出版时间为准定期召开委员会议,必要时可线上进行网路会议。
(2) 过半数的在职委员出席可举行委员会议,且过半数的出席委员赞成可通过提案。
第七条(附则)
(1) 此规定于2013年3月1日开始实行。
(2) 本改编规定于2016年9月1日开始实行。
(3) 此规定中未表明的事项,皆遵从编辑委员会的决定。
TOP